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不断提高信息工作对文化市场管理的引领带动示范作用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近年来,全区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不断加强信息工作,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文化市场信息报送系统为依托,初步形成了集文化市场信息调研、写作、报送、宣传为一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文化工作部署,推广发达省(区)的经验做法,展示我区的工作亮点、介绍工作方法,引领、带动、示范作用效果明显。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信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刊,作为自治区文化厅唯一的专刊,2016年至20181月,共编辑出刊56期,编发信息176条。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信息中,《内蒙古积极推动文化市场政策落实》《内蒙古开展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活动》《内蒙古“三个同步”助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呼和浩特市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示范场所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呼和浩特市总结网吧分级管理制度工作经验》《包头市开展迷你歌咏亭市场监督管理》等21条信息,被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文化市场信息摘报》采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连续两年给予我厅文化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经费补贴,表扬我厅积极报送文化市场信息,报送数量多、质量好,采用数量居于前列 

  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我厅高度重视文化市场信息工作,连续三年举办文化市场信息写作和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送舆情信息工作培训班,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办公室领导和同志们的悉心指导下,内蒙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文化市场工作动态,高效直观地展示各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文化市场监管情况。二是齐抓共管。20161月至2018114日,刊文宣传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工作部署要求21条,转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文化市场信息摘报>》信息28条。各盟市、旗县区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送各类信息3046条,其中:呼和浩特市9条、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各1条信息被《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文化市场信息摘报>》采用;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信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刊采用情况是:巴彦淖尔市16条、呼和浩特市11条、通辽市11条、赤峰市10条、乌兰察布市10条、包头市8条、兴安盟8条、鄂尔多斯市7条、呼伦贝尔市5条、锡林郭勒盟4条、阿拉善盟4条、乌海市3条、满洲里市1条、二连浩特市1条。三是形成合力。刊发的信息中,文管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综合治理、综合执法改革、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数量占比最高,达65%;网络游戏、网络直播、艺术品、电竞占到21%,其他占到14%;按照具体功能分类,工作动态、行业动态信息数量分别达到1945条和709条,分别占64.9%23%,调研报告、数据监测、突发事件等占比9%;按照关键词分类,专项整治、综合执法改革、双随机、放管服、信用(分类分级)、安全生产、艺术品相关的信息达1781条,起到了利用信息引领带动工作的目的。四是常抓不懈。将按照文化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文化厅相关工作部署,紧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工作重点、充分展示工作亮点,完善和健全信息反馈网络,建立表扬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助推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